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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 · 京房

艮下乾上 遁

京氏易传 · 第 3 / 32 篇

阴爻用事。

阴荡阳,遁。

金土见象,山在天下为遁。

【遁,退也。】

阴来阳退也。

小人君子污隆,契斯义也。

《易>云:“遁世无闷。”与艮为飞伏,大夫居世。

建辛未为月。

【丙午火,丙寅木。】

(虎易注:丙寅木当为甲寅木之误。

)六二得应,与君位遇建焉,臣事君,全身远害。

【遁,候时也。】

建辛未至丙子,阴阳遁去,终而伏位。

【从六月至十一月也。】

积算起丙子至乙亥,周而复始。

【火土同宫,天与山遁。】

阳消阴长,无专于败。

《系》云:能消者息,必专者败。

(虎易注:考此句,不是出于《系辞》,而是出于《易纬、乾凿度》。

)五星从位起太阴,鬼宿入位降丙辰。

【丙辰临元土。】

(虎易注:元土当为元士之误。

)配于人事:为背,为手。

【艮为背、手。】

于类为狗,为山石。

内外升降,阴阳分数二十八候。

【分阴阳进退。】

土入金为缓,积阳为天,积阴为地。

山所地高峻,逼通于天。

是阴长阳消,降入否。

【阴逼阳去,入天地否卦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