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命总括 卷上(1)
星命总括 卷上《钦定四库全书》 子部七提要《星命总括》三卷 术数类五 命书相书之属臣等谨案《星命总括》三卷,旧本题辽耶律纯撰, 〈原序〉一篇,末署统和二年八月十三日,自称为翰林学士,奉使髙丽议地界,因得彼国国师传授星躔之 学云云,按统和为辽圣宗年号,《辽史?本纪》其年无遣使髙丽事,其二《国外纪》 但称统和三年,诏东征髙丽以辽泽沮洳罢师,亦无遣使议地界之文,辽代贵仕不出耶律氏、萧氏二族,而遍检列传,独无纯名,殆亦出于依托也, 《文渊阁书目》 载有是书一部,不着册数,《菉竹堂书目》作五册,又不着卷数,外间别无传本, 惟《永乐大典》所载始末完具,然计其篇页,不足五册之数,或叶盛所记有讹欤,中间论议精到,剖析义理,徃往造微,为术家所宜参考。惟所称宫有偏正,则立说甚新,而验之殊多乖忤,盖天道甚逺,非人所能尽测,故言命者,但当得其大要而止,苟多出竒思曲意,揣度以冀无所不合,反至扵窒塞而不可通矣。术家流 弊,往往坐此。读者取其所长,而畧其繁琐可也。
乾隆四十六年九月恭校上 总纂官 臣纪昀 臣陆锡熊 臣孙士毅总校官 臣陆费墀原 序大辽统和二年, 翰林学士耶律纯, 以议地界事奉国书使于髙丽, 辽东至其国, 颇闻国师精于星躔之学,具重币设威仪求见,屡请不从。一日自请于髙丽国王, 曰:‘臣奉国书来此,稔闻国师富于道徳星命之学,愿借玉音,得遂一见,以请所学,何啻昌黎之遇,大颠也。‘国王遂命一见。既见之,后往复数。回前请曰:
‘微生跧伏北方,闻国师深于星命之度,今日天幸得瞻毫相,愿北面从师,闻以 一二,以耸北方之学者,亦是三生夙昔之幸,不知可乎?’ 国师曰:‘何不可 之有,但学士平生论学,有何所得?吾与学士从长商榷而已,何以师为?’ 曰: ‘肤学得于生克制化之外, 亦有十条,前有六条看根本, 后四条看流年, 其一曰: 太岁尊神,加临管摄。其二曰:无中有曜,弱处髙强。其三曰:得经失次,细辨盈虚。其四曰:身傍母吉,傍鬼者凶。其五曰:同宫千里,异宫尺寸。其六曰:党母福多,藏鬼祸大。其七曰:元守虽详,流年犹急。其八曰:当生变曜,流年变星。其九曰:限倂诸煞,贵禄不临。其十曰:流年诸星,无 忽柔曜。此十条者 各有详注,未审如何?’ 国师曰:‘十条之说抑末矣,本之则无,今学士谈星, 根本以宫主为重耶?度主为重耶?’ 曰:‘得于平昔之讲明,以宫度兼论不可用一而废一也。’ 国师笑曰:‘宫度兼论,吾恐子于星度胷中不能自断,何以 断人之祸福也。 且如命躔丑宫之牛度, 宫土度金,限行遇火一生一克, 何以为断? 又如命
坐寅宫尾火度木宫, 大限行遇水一生一克, 何以为断?于祸福何慿?’ 遂再进曰:‘愿弃所学而从师求教。’师曰:‘吾尝以近世谈星者,言宫不知度,言度不知宫,二者胥失矣。吾于海上异人授我,以偏正之垣,于二十八宿之中分之,曰一太阳、五太阴、六木、六土、六水、二火、二金之说,学士曾闻之乎?’ 曰:‘未也。’ 国师曰:‘人生于地,日月五行见于天,其生值此七曜之吉, 则一生享福安荣,遇七曜之凶,则一生廹忙,百不如意。日月五星其为物也,于天地间最大于天下万物,日主昼,月主夜,乃天之眼目也。在天有五星,在地有五行,人生在世,五者一日不可缺。观星谈命苟不知此,根本则为徒然徒学。宫度兼论之术,何以决人之祸福?故十二宫有偏正之垣,子宫以虚日鼠为正垣,鼠乃子垣之宫神,非正垣而何也。丑宫牛金牛;寅宫尾火虎;卯宫房日兎;辰宫亢金龙;巳宫翼火蛇;午宫星日马;未宫鬼金羊;申宫觜火猴;酉宫昴日鸡;戌宫娄金狗;亥宫室火猪,皆本宫之正垣。此为千古不易之论,此谈星之大根本,可不尽知要妙哉。
所谓一太阳者,太阳君象,天无二日,民无二主,惟星日马乃太阳之正垣。五太阴者,后妃之象,后妃嫔众多,宜太阴之五也,故以鬼金羊为太阴之正垣,其馀张、心、危、毕月,皆偏垣之月也。六木者,寅宫尾火虎,亥宫室火猪为木正垣,其馀斗、奎、井、角,皆偏垣之木也。六土者,子宫虚日、丑宫牛金为土正垣,其馀女、氐、胃、栁,皆偏垣也。六水者,巳宫翼火、申宫觜火为水之正垣也,其馀箕、壁、参、轸水,皆偏垣也。二火者,卯宫房日、戌宫娄金为火之正垣,二金者,辰宫亢金、酉宫昴日为金之正垣。天地之间,水木土随寓而有,随所居而可得,木满山林,土满寰宇,水满江河,随处皆有,至于金火,则不可多得焉。
只有二火、二金使金火,如木、水、土之多,则天下尝有持刄縦火之患耳,岂不为世道忧。吾有偏正垣七政论,幷日月并明说,计八篇。又有二百字真经、二十五题,详于学士。十条者,学士所举十条,人常闻常知也,吾之诸论,其金火者,人所未闻未知也。今以授子,子欲行之,当誓于天地鬼神,不可轻泄此天机玄妙。吾得海上异人所传而未尝泄,今子得吾之所传,若不寳而 重之,必招谴于天,不可逃也。’ 乃对师焚香设誓,三日后,国师遂以诸论八 篇与夫二百字真经、二十五题授之,百拜而寳之。
大辽统和二年八月十三日耶律纯自识星光注:自序作于辽·圣宗统和二年,即公元 984 年。序中所述宗旨关于偏 正垣之说,但被〈四库全书〉编纂者所否定,其评说: ‘惟所称宫有偏正,则立 说甚新,而验之殊多乖忤,盖天道甚逺,非人所能尽测。
‘阅读时应加以鉴别。
《星命总括》 卷上 辽 耶律纯撰二十八条断例星光注:此内容部分在卷下《二百字真经》重复内容,但注解不同也。
四正宫神,互相管摄。
原注:四正者,如日之虚、房、星、昴;木之角、斗、井、奎之数,互相管摄。凡看星辰,先看主星落何方?有何生克制化。若论凶吉,合依星辰而断。
同宫千里,异宫寸尺。
原注:且如子上立命,女、虚、危,虽是同垣,何止千里。若危十一、危十二立命,亥上危十三、十四,有尺寸之隔,此何可以异宫论也。他仿此。
二母争权,姑恤大过。
原注: 如木命见水孛, 或临本宫三合, 独见方为福。 若同见二母争权反为祸, 余仿此。
一星得地,初无二用。 原注: 或土宫立命, 或命主土星在别处, 三合见火生土吉, 设若三合火见金,火性炎上,便去克金,却不能生土,余仿此。
水火相战,其势俱败。 原注: 如水命火同在命, 或三合或十五度之内相照, 虽火受水克, 我亦不宁, 其势俱败,余仿此。
日月争权,到底无光。 原注:如日为命主,夜生本无光,或与月同宫,或见三合月为命主,昼生本无光,与日同宫,或合照,是自争权,无成于福气。
禄嫌冲破,衣食艰难。 原注:如甲生人禄在寅,立命在申,禄当头为命冲破,终是艰难奔走,限逢 之亦然,余仿此。
马忌空亡,衣食奔波。 原注:如己巳生人马在亥,行限至此,或命身值此,更加以凶星守照,毕生 受困,余仿此。
母主无权者,福气不大。 原注:如命在子土为主,限行遇火,或三合为水孛所伤,其母受克,子必无 力,福气不大,他仿此。
向前得力,令后无功。 原注: 如命在亥木为主, 行子限三合见一水单行, 必巳发福, 若又行限到辰,再见水孛,必无再发之理。
若是无形,终难有力。 原注:五星乃有形,余气无形,五星相克,此理甚明,如气近土孛近火,乃余气侵克,其力终缓,或戌上立命,命主火星在子,金水同宫,辰上虽有气,亦难制水克火之虐,况子宫水旺之地,其火受克不浅,以此合言天命,他仿此。
党恶则乱,制恶不行。 原注:如木命行限,遇金本自受克,加土计临三合助威,为杀愈重,若同火 罗,则制其金,恶不行矣。
独阳不生,孤阴不生。 原注:若男人命,遇太阳居四正,为得地,左右无吉星,三合又无助,为独阳不生。女命遇太阴居七强,亦得经入庙,三合皆无吉助,为独阴不生,为事多 克无成。男命看四正,女命看七强。
刑囚入陷,縦恶难施。 原注:如甲生人,命在戌,火为主,水化刑本能克我,三合有土计制之,或入陷地,彼受制之不暇,岂能施恶于我哉。或土计自陷,又恐不能制水暗耗虽强,逢生反益。 原注:如甲生人,命在酉金,耗为主限,逢土计不以为耗,又如乙生人,命在亥,木为主,化暗得宫,有水孛生之,其暗反明。
四正日月,最怕西沉。 为日月之垣, 独酉为西沉之地, 若日月居其上, 原注: 如子午夘酉四正之地, 终无显逹。
三方禄马,最宜拱照。 原注:如乙生巳酉丑之人,命在未,马在亥,禄在夘,三合拱照,一生衣禄 不少,此论地元禄马。
安身傍母,福禄尤佳。 原注:如土为命主,火为土母,月火同宫,不以伤身论。又如命在辰,金为主,土为母,月与土同行,不以蚀月论,乃富贵格局。
奴贼临身,妻儿必克。 原注:如寅亥木为主,气为奴星,若气与月同行或傍,其人必孤。又如子丑土为主,计为奴,若计与月同行或傍,其人必受刑伤,不然夭,余仿此。
主数遇陷,有救不凶。 原注:如木命人,木陷于子,或入金宫化刑囚,或值命限到此,本受克,縁三合有水孛,能觧金厄,转凶作吉,但未免劳心耳。
母若当权,为福莫大。 原注:如土命子上立命,以寅夘为隠官之地,若有一火罗独守在上,是母当 权,大吉,余仿此。
同室操戈,必招祸变。 原注:如立命在子,不问主星,但有水火同垣,金木同位,虽彼自相战克,与命宫不相干,终是窘我室庐,祸起萧墙之内也。
飞星破驾,终是废人。 原注:凡论命必殿驾为先,假如甲辰生,岁驾在辰,金为驾主,辰酉立命,金为命主,若有火罗飞入辰宫,乃为害曜破驾,必贱人也,余仿此。
刼杀抗冲,威烈以怒。 原注: 如壬子生人, 命在巳乃的杀之地, 更有刑土之星于其上, 是谓杀见杀, 行限必夭。
三元并驾,禄又加官。 原注:如甲子生人,禄马俱在寅,甲生人又以木为天元,是木为三元,若临 身命必显逹,最是子丑午未命凶。
相顺相生,当观向背。 原注:如立命戌,主入丑宫躔斗九度,又有木躔斗焉,(原注:‘按此下似 缺数条,无他本可校。’)夫金生夏而旺于秋,水生秋而旺于冬,木生冬而旺于春,火生春而旺于夏,土乗火气初生旺于已,每于四季节中气前三日为旺,其日在辰、戌、丑、未为正 位。故金旺木死,木旺金囚,水旺木相,土旺火休。
生我者父母,我生者子孙,克我者官鬼,我克者妻财,比和者同类。然五行之性,各致其用,是以元星入局,福寿无亏。母曜归巢,荣华有凖。若见财星得所,发积成家。倘或刑星当前,克伤损命。遇子旺宫多显发,子冲杀处必英雄,子可顺于财星,财莫伤于母曜,兴财享福,印绶滋元,反祸为祥。儿乡制鬼,刑星有制。故逢我胜他衰,元若居财,切忌财星受死,本宫正旺母受刑,生荣有日。元如虚弱,元逢子怯,发无因,清淡守虚。子居母局,性贪薄艺。母入财乡元局,故怕受伤,元星亦嫌受克。元居鬼局,破耗非轻。子入元方,艰辛万状,谋他失本,生局逢财,好事多磨。妻宫制母,元莫伤于财曜,子可逺于母星。冲鬼须当子在先,援母必当鬼在后。为祸者须逢死绝,为福者切忌休囚。妻来入母,父道先亾,母若俱生,坤宫早逝。伏吟庶出,母入儿胎,衾枕孤单,妻居寿局,克伤离祖,鬼局逢刑,被害伤身。妻宫逢鬼,母入刑宫,情断绝。子居鬼煞,继无亲。子居鬼局尤逢死绝之乡,妻入妻宫切忌休囚之候,妻居制局,怙恃乘离。子入寿乡,女男多获子星。入制,寄飬偏生。妻曜居生,因妻家败。母居寿局,棣蕚聫芳。鬼入元宫,雁行分序。寿入寿无伤,则男女成行。财遇财有克,则夫妻反目。 儿乡有克,当寻妻曜长生。妻局受伤,湏子星帝旺。母星入制,孤克散离。寿 曜居财,悭贪丧失。五行相克,便知先者受伤。两曜相生,必是后来泄气。先详体用,次察尊卑,一举才通,万无一失。
《星经》(原注:凡论星不论元官食合,不识变通造化,元者,天干之元也。如甲人木为天元,火为禄主,官者,甲用辛为官,以金为官主,以气为官禄主,食者,甲食丙,以木食禄主。合者,甲合巳,以太阴合禄主,余仿
此。若此四星髙强得 时,一生食禄享用矣。)以官魁禄马,定人之前程。
(原注:官者,以甲用辛官,以金官。次以官禄宫主,魁者,甲用罗,乙用计之例。禄者,甲禄在寅,以木禄元。马者,如寅午戌马在申,以水马元。此四 星髙强,得时得地者贵矣。)最喜者四角之有星,所忌者三空之无曜。
(原注:四角者,寅申巳亥是也。吉星临之,必有权柄之福。三空者,三合 也。三合中无星曜,当为僧道之命,孤克。)驿马临官,出祖成家。
原注:如申子辰马在寅,命在亥宫上,官禄在寅,必主出祖成家外发矣。
禄入妻宫,因妻致富。
原注:如甲生人,命坐申宫,禄在寅,乃禄入妻宫也。木更为佳。
男命若直子午,强狠専权。
原注:子午乃天地之中气,禀气不薄,男命得此,専豪杰也。
女命若立巽干,滛冶夸色。
原注:巳为登明,亥为天乙,女命坐于此上,自夸逞色好滛。
坐贵不宜冲贵原注:如命坐亥,壬癸生人贵在巳,为冲破,一生近贵不得力。
见合不宜见滛原注:合者阴阳之偶也,若逢水孛争宠,岁君与合限亦然,女人最忌。
立身合论马元,失管则徒奔走。
原注:人命坐马上,或有文星,或逢官禄主星,或贵元星坐其上,如人之管马,不致奔走,若使其上无一星守照,别无人所管也,必致奔走矣。
聚财则观库位,无守必能败亡。
原注:财库者,如金库在丑,木库在未之例。受制及无星照,管必易败矣。不宜轻用闲奴,此等湏还我用。
若弟兄主、奴仆主来争,破我财库,反为他所有, 我将何用焉?先贤曰:善用星则易。
禄不宜破,破则贫穷。
原注:如甲禄在寅,申为破禄。若还冲破,则食禄被伤。
煞不宜真,真难磨灭。
原注:如申子辰人煞在巳,夘上安命乃真煞也。若更当令定凶。
孤而带寡,妻子难为。
原注:如寅夘辰生人以丑为寡,以巳为孤,男忌孤,女怕寡,空加以亡,名利不遂。
原注:以阳为空,阴为亡,甲子生人见亥,乙丑生人见戌,此真空亡,阳怕 阴,阴怕阳,犯此焉能利名哉。
刑不宜战,战则必刑。三刑带煞,必然刑害,合不宜冲,冲则必破,合还冲 破,作事无成,论刑必论煞,刑煞重而煞难当。
原注:如申生人,寅上安命,寅刑巳之申,是犯三刑,巳为刦煞、的煞之地, 限到此,何以当之,如更金星当令,居之凶矣。
论官必论魁官,魁显而官清贵。
原注:如甲生人,以辛为官,以金为官星,以罗为魁,逄生旺当时,可居官 享福矣。
既参官星本宿,当以太阳而相参。
原注:官星又是官禄之主,縁何以太阳而相参?盖天盘午宫,以日为官星, 以此参之。
湏论刑煞星辰合以天煞而互论星光注:《星经》文为《玉衡经》里的一部内容,《星平会海》、《张果星宗》《星命朔源》等书均有收录,而其注解有不同的解释,可参互阅。
《日月并明论》日之与月,其次舍在天相近,故在子午卯酉四正,子为帝座,午为端门,卯为明堂,皆日月所居,酉为西没之所,人生身命在此皆富贵之人,安命在午,日在巳,月在未,为阴阳夹命。日月在男女,迁移夹拱有力,必有权柄。日午月子,日邜月酉,皆贵命。日子月午,月卯日酉,皆贱命也。日居月度,月居日度,亦反背也,其人必庶生二母。日生忌火,夜生忌土,亦当以标本论。诗曰:十二宫中不言主强,云:昼忌火,夜忌土,何以不忌水、木、金?是致五星皆莽卤。行限若是见日月,妙不可言,或限中日月夹拱皆致福。火罗犯日,土计犯月,皆损害六亲。朔日蚀,望月蚀,皆在日月度,不夭即盲哑之人。日月同在命宫,其人多贵。
巳为阳极,月不宜居。亥为阴极,日不宜居。月巳妨母,日亥妨父,日月拱命、拱二主皆贵。拱田财必内发,拱迁移必外发,拱妻子必得贤妻子力,拱疾厄必少疾病,以类言之,百无一失。日为主躔木度,月为主躔土度,皆失也。
日月二曜乃君后也,初不为害,于人而闗人之夭寿,何欤?葢日月命身之主受伤故也。若日月为身命之星,当生却被罗、计于紧闗拦截,掩其光彩,或闗煞来犯,或孛火土化恶,罗计夹辅穿钓,有如此者,非特日月受伤,而吾之身命亦受伤矣。至若太阴为身命中之主,尤其紧切,葢月是身,若是恶星来钓,是攘其 所主之主矣。岂不为南柯梦中人也。
《太阴论》夫命取太阳安命,以明其体,以太阴为身,以明其用。命则人所可同,身则人所不可同。如命宫诸贵富格,贫贱格,与此身无浅深,皆所不论,必湏与身 有干系深重方是。
《太阴九行说》星光注:下文括号内文字为原注文。集成本《张果星宗》十,收录此文,有 用[ ]中括号以区别。574-577-P25[星行黄道,]月有九行[道],[道者,中道也。九道者,九行也。何为九行?盖黄道者,一也。]以黄道为经纬之主,青道二出,黄道东赤道二出,黄道南白道二出,黄道西黒道二出,黄道北四时更可随黄道而变迁,春黄道始于东,夏黄 道始于南, 秋黄道始于西, 冬黄道始于北, 其日又南陆北陆,又是随天道而旋也。 以九道捷法,推之四时太阴所经之度,立春木(黄道)、火(青道)、土(黑道)、金(赤道)水、(白
道);立夏火、土、金、水、木;立秋金、水、木、火、土;立冬水、木、火、土、金。(以上五行系月所经由之地,以此推其黄黒道,如太 阳则从月,火冬则从水论。)(星光注:下文《张果星宗》列为’太阴九道断’为题目。)论命以日月为身,所系考九道晦明。如人身生世而禀赋厚薄,随形所寓而为吉凶,黄道内得五星之吉为福,气、计、孛、罗为减力,葢四余暗道之曜,非黄道所可见也。见则必掩晦,黑道正四余得志之所,又非五星所可从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