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本原(1)
卷一 本原天干地支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,此为十天干。
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,此为十二地支。
《五行大义》云:支干者,因五行而立之,昔轩辕之时,大挠之所制也。
蔡邕《月令掌句》云:大挠采五行之情,占斗机所建,始作甲乙以名之,谓之干。
作子丑以名之,谓之支。
有事于天则用日,有事用地则用辰,阴阳之别,故有干支名也。
支干者,干字有三种不同,一作竿,二作干,三作杆。
今解竿字者,此支竿既相配成用,如树木之有支条茎竿,共为树体,所以云竿。
有作干者,干济为义,支者,支任为义,以此日辰,任济万事,故云支干。
又作杆字者,亦是竿义,如物之在竿上,能竖立显然,而亦云干也。
世书从易,故多作干支也。
《群书考异》云:甲者,拆也。
言万物剖符甲而出也,《易》曰:百果草木皆甲拆是也。
乙者,轧也,言万物见初生,自抽轧而出也。
丙者,炳也,言万物炳然著也。
丁者,强也,言万物之丁壮也。
故《邦国图籍》曰:成丁是也。
戊者,茂也,言万物之茂盛,故《汉志》曰:孽茂于戊,是也。
己者,纪也,言万物有形可纪识也。
庚者,坚也,言万物收敛而有实也。
辛者,新也,言万物初新,皆收成也。
壬者,任也,言阳气任养万物于下也。
癸者,揆也,言万物可揆度也。
又云:子者,孳也,阳气既动,万物孳萌于下也。
丑者,纽也,纽者,系也,续萌而系长也。
寅者,移也,亦去引也,物芽稍吐,引而伸之,移出于地也。
巳者,己也,己、起也,万物至此,已毕尽而起也。
午者,仵也,亦云芜也,万物盛大,支柯芜布也。
未者,昧也,阴气已长,万物稍衰,体暧昧也。
申者,身也,万物之身体,皆成就也。
酉者,老也,万物老极而成熟也。
戌者,灭也,万物皆衰灭也。
亥者,核也,万物收藏,皆坚核也。
干支阴阳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属阳,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属阴。
子、寅、辰.午.申、戌,属阳。
丑、卯、巳、未、酉、亥,属阴。
《协纪辩方》云:阳从阳,阴从阴,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,六阳辰即先天乾、兑、离、震纳之。
丑、卯、巳、未、酉、亥,六阴辰,即先天巽、坎、艮、坤纳之。
按《易》云,太极生两仪。
朱子谓万物各具一太极,五行之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,乃万物之最大最著者,其始也具太极,故甲乙同一木也。
其继也生两仪,故甲属阳,乙属阴也。
丙丁同一火也,而丙属阳,丁属阴。
戊己同一土也,而戊属阳,己属阴。
庚辛同一金也,而庚属阳,辛属阴。
壬癸同一水也,而壬属阳,癸属阴。
寅卯同一木也,而寅属阳,乙属阴。
巳午同一火也,而午属阳,巳属阴。
申酉同一金也,而申属阳,酉属阴。
亥子同一水也,而子属阳,亥属阴。
土居四维,旺在四季之末,故辰、戌丑、未,同一土也,而辰、戌为阳,丑、未为阴也。
地支生肖子鼠、丑牛、寅虎、卯兔、辰龙、巳蛇、午马、未羊、申猴、酉鸡、戌狗、亥猪。
王逵《蠡海集》云:子为阴极,幽潜隐晦,以鼠配之,鼠藏迹。
午为阳极,显明刚健,以马配之,马快行。
丑为阴,俯而慈爱,以牛配之,牛舐犊。
未为阳,仰而秉礼,以羊配之,羊跪乳。
寅为三阳,阳胜则暴,以虎配之,虎性暴。
申为三阴,阴胜则黠,以猴配之,猴性黠。
卯酉为日月之门,二肖皆一窍,兔舐雄毛则孕,感而不交也。
鸡合踏而无形,交而不感也。
辰巳阳起而变化,龙为盛,蛇次之,故龙蛇配辰巳。
龙蛇者,变化之物也。
戌亥阴敛而持守,狗为盛,猪次之,故狗猪配戌亥。
狗猪者,镇静之物也。
《考原》云:十二辰禽象,其说相沿以久。
莫知其所自来,虽于经典无见,然以传记子史考之,则不独宋以后也。
如韩愈《毛颖传》谓:食之卯地。
《祭张员外文》谓:虎取而去,来寅其征。
则唐时有之矣。
《管辂传》推东方朔龙蛇之占,以为变化相推,会于辰巳。
又谯周谓:司马为典午,则汉晋时有之矣。
溯而上之,陈敬仲筮者,言当昌于姜姓之国,而释春秋谓观之六四。
纳得辛未,辛为巽长女,未为羊,羊加女为姜,则是周时又已有之也。
《空同子》曰:十二支子鼠丑牛等,初皆取象耳,然木人见漆则疡,猫见寅人则衔其儿走,徙其窠。
昨问刘南宫,刘曰:是真有之也,不但取象,朱子论乾马、坤牛、巽鸡、坎豕、艮狗、兑羊,曰此取象自有来历,非假譬之。
由是观之,十二象真有之矣。
滨海之地,物产必饶。
渠云:东海出产,以动物占多数,而尤以闰鱼为最奇异。
盖寻常之鱼,无论巨细,形状不更,每年应时而出。
闰鱼则闰年不可见也,且形状不一。
按其所闰之年支生肖,而变更焉。
如子年则鼠首鱼尾,丑年则牛首鱼尾,推而至于寅年虎首,卯年兔首,无不酷肖。
光绪甲申闰五月,余会亲见闰鱼之形状,猴首鱼尾,身长十余丈,肋骨几及丈余者。
但此鱼非人力所能捕获,必待海潮骤落,自毙沙滩。
乙卯秋,又与叶子实先生,纵谈及此,所见亦同,据二君之言,则海隅动物,有若是之灵异,地支生肖,有若是之明证,谁谓干支假设,生肖无凭耶?
干支五行及四时方位甲乙属木,为东方。
丙丁属火,为南方。
戊己属土,为中央。
庚辛属金,为西方。
壬癸属水,为北方。
寅卯辰属木,司春,为东方。
巳午未属火,司夏,为南方。
申酉戌属金,司秋,为西方。
亥子丑属水,司冬,为北方。
辰戌丑未四支,单位言之属土,为四季,为四维。
《五行大义》云:夫万物自有体质,圣人象类而制其名,故曰名以定体。
无名乃天地之始,有名则万物之母。
以其因功涉用,故云称谓。
《礼》云:子生三月,咳而名之,及其未生,本无名字。
五行为万物之先,形用资于造化,岂可不先立其名,后明其体用耶。
《白虎通》云:少阳见于寅,盛于卯,衰于辰。
其日甲乙属木。
《春秋元命苞》曰:木者,触也。
触地而生。
许慎云:木者,冒也。
言冒地而出,字从中下,象其根也。
其时春《礼记》曰:春之为言蠢也,产万物者也。
其位在东方。
尸子云:东者,动也,震气故动。
《白虎通》云:太阳见于巳,壮盛于午,衰于未。
其日丙丁属火。
火之为言化也,阳气用事,万物变化也。
许慎曰:火者,炎上也。
其字炎而上,象形者也。
其时夏。
《尚书大传》云:何以谓之夏,夏,假也。
假者,呼万物而养之。
《释名》曰:夏假者,宽假万物,使生长也。
其位南方。
《尚书大传》云:物之方任也。
《白虎通》云:土为中宫,其日戊己。
《元命苞》曰:土之为言吐也。
今吐气精,以生于物。
许慎云:土者,吐生者也。
王肃云:土者,地之别号,以为五行也。
许慎云:其字二,以象地之下与地之中。
以一直画象物初出地也。
其时季夏,季,老也,万物于此成就方老,旺于四时之季,故曰老也。
其位主内,内,通也。
《礼斗威仪》云:得皇极之正气,含黄中之德,能苞万物。
《白虎通》云:少阴见于申,壮于酉,衰于戌,其日庚辛,属金。
许慎云:金者,禁也。
阴气始起,万物禁止也。
金生于土,字从土,左右注象在土中之形也。
其时秋。
《礼记》云:秋之为言愁也,愁之以时,察守义者也。
尸子云:秋,肃也。
万物莫不肃敬恭庄,礼之主也。
《说文》曰:天地反复为秋,其位西方。
《尚书大传》云:西,鲜也。
鲜,讯也。
讯者,始人之貌也。
《白虎通》云:太阴见于亥,壮于子,衰于丑。
其日壬癸属水。
水之为言准也。
养物平均,有准则也。
元命苞曰:水之为言演也,阴化淖濡,流施潜行也。
故立字,两人交一,以中出者为水。
一者,数之始,两人男女阴阳交以起一也。
水者,五行始焉,元气之凑液也。
《管子》云:水者,地之血气,筋脉之流通者,故曰水。
许慎云:其字象泉并流,中有微阳之气,其时冬。
尸子云:冬,终也。
万物至此终藏也。
其位北方。
尸子云:北,伏也。
万物至冬皆伏,贵贱若一也。
六十花甲子纳音五行甲子乙丑海中金。
子属水,又为湖,又为水旺之地,兼金死于子,墓于丑,水旺而金死墓,故曰海中金。
丙寅丁卯炉中火。
寅为三阳,卯为四阳。
火既得位,又得寅卯之木以生之,此时天地开炉,万物始生,故曰炉中火。
戊辰己巳大林木。
辰为原野,巳为六阳,木至六阳,则枝荣叶茂,以茂盛之木,而原野之间,故曰大林木。
庚午辛未路旁土。
未中之木,而生午位之旺火,火旺则土于斯而受刑。
土之始生,未能育物,犹路旁土若也。
故曰路旁土。
壬申癸酉剑锋金。
申酉金之正位,兼临官申,帝旺酉,金既生旺,则成刚矣。
刚则无逾于剑锋,故曰剑锋金。
甲戌乙亥山头火。
戌亥为天门,火照天门,其光至高,故曰山头火。
丙子丁丑涧下水。
水旺于子,衰于丑,旺而反衰,则不能为江河。
故曰涧下水。
戊寅己卯城头土。
天干戊己属土,寅为艮,艮为山,土积而为山,故曰城头土。
庚辰辛巳白腊金。
金养于辰,生于巳,形质初成,未能坚利,故曰白腊金。
壬午癸未杨柳木。
木死于午,墓于未。
木既死墓,虽得天干壬癸之水以生之,终是弱,故曰杨柳木。
甲申乙酉泉中水。
金临官在申,帝旺在酉。
金既生旺,则水由以生,然方生之际,力量未洪,故曰泉中水。
丙戌丁亥屋上土。
丙丁属火,戌亥为天门,火既炎上,则土非在下而生,故曰屋上土。
戊子己丑霹雳火。
丑属土,子属水,。
水居正位,而纳音乃火,水中之火,非龙则神,故曰霹雳火。
庚寅辛卯松柏木。
木临官在寅,帝旺在卯。
木既生旺,则非柔弱之比,故曰松柏木。
壬辰癸巳长流水。
辰为水库,巳为金长生之地,金生则水性已存,以库水而逢生金,则泉源终不竭,故曰长流水。
甲午乙未沙中金。
午为火旺之地,火旺则金败,未为火衰之地,火衰则金冠带,败而方冠带,未能砟伐,故曰沙中金。
丙申丁酉山下火。
申为地户,酉为日入之门,日之此时而藏光,故曰山下火。
戊戌己亥平地木。
戌为原野,亥为木生之地,夫木生于原野,则非一根一株之比,故曰平地木。
庚子辛丑壁上土。
丑虽土家正位,而子乃水旺之地,土见水多则为泥,故曰壁上土。
壬寅癸卯金箔金。
寅卯为木旺之地,木旺则金羸,且金绝于寅,胎于卯,金既无力,故曰金箔金。
甲辰乙巳覆灯火。
辰为食时,巳为隅中,日之将中,艳阳之势,光于天下,故曰覆灯火。
丙午丁未天河水。
丙丁属火,午为火旺之地,而纳音乃水,水自火出,非银汉不能有也,故曰天河水。
戊申己酉大驿土申为坤,坤为地,酉为兑,兑为泽。
戊己之土,加于坤泽之上,非其他浮薄之土,故曰大驿土。
庚戌辛亥钗钏金。
金至戌而衰,至亥而病,金既衰病,则诚柔矣,故曰钗钏金。
壬子癸丑桑柘木。
子属水,丑藏金,水方生木,金则伐之,犹桑柘方生,人即采以饲蚕,故曰桑柘木。
甲寅乙卯大溪水。
寅为东北维,卯为正东,水流正东,则其性顺,而川涧池沼,俱合而归,故曰大溪水。
丙辰丁巳沙中土。
土墓在辰,绝在巳,而天干丙丁之火,至辰冠带,巳临官,土既墓绝,旺火复又生之,故曰沙中土。
按《考原》云:水长生于申,土亦长生于申,寄生于寅,故土墓在辰而绝在巳也。
戊午己未天上火。
午为火旺之地,未中之木,又复生之,火性炎上,又逢生地,故曰天上火。
庚申辛酉石榴木。
申为七月,酉为八月,此时木则绝矣,惟石榴之木反结实,故曰石榴木。
壬戌癸亥大海水。
水冠带在戌,临官在亥,水力厚矣,又亥为江,非他水之比,故曰大海水。
《渊海子平》云:昔者黄帝将甲子分轻重,而配成六十,号曰花甲子。
其花字诚为奥妙,盖圣人有寓意在焉。
夫自子至亥十二宫,各有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之属。
始起于子为一阳,终于亥为六阴。
其五行所属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,在天为五星,于地为五岳,于德为五常,于人为五脏,其于命也为五行,是故甲子之属,乃应之于命。
命则一世之事,故甲子纳音象圣人喻之,亦如人一世之事也。
何言乎?如子丑二位,阴阳始孕,人在胞胎,物藏根苗,未有涯际。
寅卯二位,阴阳渐辟,人渐生长,物以拆甲,群葩渐剖,如人将有立身也。
辰巳二位,阴阳气盛,物当华秀,人至三十四十,而有立身之地,进取之象。
午未二位,阴阳彰露,物已成齐,人至五十六十,富贵贫贱可知,凡百兴衰可见矣。
申酉二位,阴阳肃杀,物已收成,人已⻳缩,各得其静矣。
戌亥二位,阴阳闭塞,物气归根,人当休息,各有归著。
详此十有二位,先后六十甲子,可以次第而知也。
《瑞桂堂暇录》云:六十甲子之纳音,以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之音而明之也。
一六为水,二七为火,三八为木,四九为金,五十为土。
然五行之中,惟金、木有自然之音,水、火、土必相假而后成音,盖水假土,火假水,土假火,故金音四九,木音三八,水音五十,火音一六,土音二七。
此不易之论也,何以言之,甲己子午九也,乙庚丑未八也,丙辛寅申七也,丁壬卯酉六也,戊癸辰戌五也,巳亥四也。
甲子乙丑其数三十有四,四者金之音也,故曰金。
戊辰己巳,其数二十有三,三者木之音也,故曰木。
庚午辛未,其数三十有二,二者火也,土以火为音,故曰土。
甲申乙酉其数三十,十者,土也,水以土为音,故曰水。
戊子己丑其数三十有一,一者水也,火以水为音,故曰火。
凡六十甲子,莫不皆然,此纳音之所由起也。
五合五行甲与己合化土,乙与庚化金,丙与辛合化水,丁与壬合化木,戊与癸合化火。
《考原》曰:五合者,即五位相得,而各有合也,《河图》一与六,二与七,三与八,四与九,五与十,皆各有合。
以十干之次言之,一为甲,六为己,故甲与己合。
二为乙,七为庚,故庚与乙合。
三为丙,八为辛,故丙与辛合。
四为丁,九为壬,故丁与壬合。
五为戊,十为癸,故戊与癸合。
陶宗仪《辍耕录》云:甲己土,乙庚金,丁壬木,丙辛水,戊癸火,此十干化五行真气也。
其法取岁首月建之干,如甲己丙作首,丙为火,火生土,故化土,余仿此。
又一说亦通,谓遇龙则化,龙,辰也,甲己得戊辰,戊属土,故化土。
乙庚得庚辰,庚属金,故化金。
丙辛以下皆然。
六合五行子与丑合,属土。
寅与亥合,属木。
卯与戌合,属火。
辰与酉合属金。
巳与申合,属水。
午与未合,午太阳,未太阴也。
《协纪辩方》云:天者,日也,月也。
星者,日月之余也。
午未者离,子丑者坎。
离为日,坎为月。
午之为日是巳,子之不为月者何?月者,水之精,悬乎上,而受日之光者,非北方子之位也,子丑之气冲乎上而与日并,其方固必在未也。
地者,水也,土也。
子水丑土,丑又比水之土,其为地之体,无可疑也。
地,土也,故子丑为土也。
天为乎上,地位乎下,行乎两间者,必木、火、金、水矣。
子丑为水土,水土之际,木必生焉。
所以寅亥为木。
木成而火亦出矣,故卯戌为火也。
卯戌为火,则戌为黄今天之气,戊之所居,黄今天之气始于辰,辰亦戊也。
土旺必生金,故辰酉为金,酉者,金之帝也。
酉居金位之极,于其未至于极,而水已生于申,对宫为巳,巳金之母也,水必以申巳者,申巳逼于午未最高之地,无水也,举母则子归,水不得舍土而自立,其丽于土者,即子丑之位,土之所摄,命为土而不命为水,若其离土而言水,必纳于母气,故申巳为水也。
水为生物之源,是以丽乎日月,,其次则金,其此则火,其次则木,其次则土。
五纬之序水最近日,金次之,火又次之,木又次之,土又次之,此丽乎天者自然之序也。
水土所生者木上升而为火,土又上升而为金,又上升而为水,如画卦之由下而上也。
此行乎地者,自然之序也,然则五星五行,具有实理,而非人所能强为也。
三合五行申子辰合水局,亥卯未合木局,寅午戌合火局,巳酉丑合金局。
《考原》曰:三合者,取生、旺、墓三者以合局也。
水生于申,旺于子,墓于辰,故申子辰合水局也。
木生于亥,旺于卯,墓于未,故亥卯未合木局也。
火生于寅,旺于午,墓于戌,故寅午戌合火局也。
金生于巳,旺于酉,墓于丑,故巳酉丑合金局也。
六冲子午相冲,丑未相冲,寅申相冲,卯酉相冲,辰戌相冲,巳亥相冲。
万育吾曰:地支取七位为冲,犹天干取七位之杀之义。
如子午对冲,子至午七数。
甲逢庚为杀,甲至庚七数,数中六则合,七则过,故相冲击为杀也。
观易坤元用六,其数有六无七,七乃天地之穷数,阴阳之极气也。
子午相冲者,子藏癸水,克午藏丁火,午藏己土,克子藏癸水也。
丑未相冲者,丑藏辛金,克未藏乙木,未藏己土丁火,克丑藏癸水辛金也。
寅申相冲者,寅藏甲木,克申藏戊土,申藏庚金壬水,克寅藏甲木丙火也。
卯酉相冲者,酉藏辛金,克卯藏乙木也。
经云:东冲西不动,殆即卯木不能返冲酉金之义。
辰戌相冲者,辰藏癸水,克戌藏丁火,戌藏辛金克辰藏乙木也。
巳亥相冲者,巳藏庚金,克亥藏甲木,亥藏壬水,克巳藏丙火也。
六害子未相害,丑午相害,寅巳相害,卯辰相害,申亥相害,酉戌相害。
《考原》云:六害者,不合也。
凡事莫不喜合而忌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