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宜忌(1)
卷四 宜忌论天干宜忌《滴天髓》云:甲木参天,脱胎要火。
春不容金,秋不容土。
火炽乘龙,水宕骑虎。
地润天和,植立千古。
纯阳之木,参天雄壮。
火者木之子也,旺木得火而愈敷荣。
生于春则欺金,而不能容金也;生于秋则助金,而不能容土也。
寅午戌,丙丁多见而坐辰,则能归;申子辰,壬癸多见而坐寅,则能纳。
使土气不干,水气不消,则能长生矣。
乙木虽柔,刲羊解牛。
怀丁抱丙,跨凤乘猴。
虚湿之地,骑马亦忧。
藤萝系甲,可春可秋。
乙木者,生于春如桃李,夏如禾稼,秋如桐桂,冬如奇葩。
坐丑未能制柔土,如割宰羊、解割牛然,只要有一丙丁,则虽生申酉之月,亦不胃之;生于子月,而又壬癸发透者,则虽坐午,亦能发生。
故益知坐丑未月之为美。
甲与寅字多见,弟从兄义,譬之藤萝附乔木,不畏斫伐也。
丙火猛烈,欺霜侮雪。
能煅庚金,逢辛反怯。
土众成慈,水猖显节。
虎马犬乡,甲木若来,必当焚灭(一本作虎马犬乡,甲来成灭)。
火阳精也,丙火灼阳之至,故猛烈,不畏秋而欺霜,不畏冬而侮雪。
庚金虽顽,力能煅之,辛金本柔,合而反弱。
土其子也,见戊己多而成慈爱之德;水其君也,遇壬癸旺而显忠节之风。
至于未遂炎上之性,而遇寅午戌三位者,露甲木则燥而焚灭也。
丁火柔中,内性昭融。
抱乙而孝,合壬而忠。
旺而不烈,衰而不穷,如有嫡母,可秋可冬。
丁干属阴,火性虽阴,柔而得其中矣。
外柔顺而内文明,内性岂不昭融乎?乙非丁之嫡母也,乙畏辛而辛抱之,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木也,不若乙抱丁而反能晦丁火也,其孝异乎人矣。
壬为丁之正君也,壬畏戊而丁合之,外则抚恤戊土,能使戊土不欺壬也,内则暗化木神,而使戊土不敢抗乎壬也,其忠异乎人矣。
生于秋冬,得一甲木,则倚之不灭,而焰至无穷也,故曰可秋可冬。
皆柔之道也。
戊土固重,既中且正。
静翕动辟,万物司命。
水润物生,火燥物病。
若在艮坤,怕冲宜静。
戊土非城墙堤岸之谓也,较己特高厚刚燥,乃己土发源之地,得乎中气而且正大矣。
春夏则气辟而生万物,秋冬则气翕而成万物,故为万物之司命也。
其气属阳,喜润不喜燥,坐寅怕申,坐申怕寅。
盖冲则根动,非地道之正也,故宜静。
若夫水润物生,火燥物病二句,其义重润字、燥字、非谓戊土不宜见火,只宜见水也。
若四柱水多,必须火喧,不可以燥言;四柱火多,必须水润,不可以湿言。
明乎此理,不独可以论戊土,而己土亦可以类推。
己土卑湿,中正蓄藏。
不愁木盛,不畏水狂。
火少火晦,金多金光。
若要物旺,宜助宜帮。
己土卑薄软湿,乃戊土枝叶之地,亦主中正而能蓄藏万物。
柔土能生木,非木所能克,故不愁木盛;土深而能纳水,非水所能荡,故不畏水狂。
无根之火,不能生湿土,故火少而火反晦;湿土能润金气,故金多而金光彩,反清莹可观。
此其无为而有为之妙用。
若要万物充盛长旺,惟土势深固,又得火气暖和方可。
庚金带煞,刚健为最。
得水而清,得火而锐。
土润则生,土干则脆。
能赢甲兄,输于乙妹。
庚金乃天上之太白,带杀而刚健。
健而得水,则气流而清;刚而得火,则气纯而锐。
有水之土,能全其生;有火之土,能使其脆。
甲木虽强,力足伐之;乙木虽柔,合而反弱。
辛金软弱,温润而清。
畏土之叠,乐水之盈。
能扶社稷,能救生灵。
热则喜母,寒则喜丁。
辛乃阴金,非珠玉之谓也。
凡温软清润者,皆辛金也。
戊己土多而能埋,故畏之;壬癸水多而必秀,故乐之。
辛为丙之臣也,合丙化水,使丙火臣服壬水,而安扶社稷;辛为甲之君也,合丙化水,使丙火不焚甲木,而救援生灵。
生于九夏而得己土,则能晦火而存之;生于隆冬而得丁火,则能敌寒而养之。
故辛金生于冬月,见丙火则男命不贵,虽贵亦不忠;女命克夫,不克亦不和。
见丁男女皆贵且顺。
然寒则喜丁,亦有非火不为功者,今人泥辛为珠玉之说,概为忌火毁伤,岂不谬甚。
壬水通河,能泄金气,刚中之德,周流不滞。
通根透癸,冲天奔地。
化则有情,从则相济。
壬水即癸水之发源,昆仑之水也;癸水即壬水之归宿,扶桑之水也。
有分有合,运行不息,所以为百川者此也,亦为雨露者此也,是不可歧而二之。
申为天关,乃天河之又,壬水长生于此,能泄西方金气。
周流之性,冲进不滞,刚中之德犹然也。
若申子辰全而又透癸,则其势冲奔,不可遏也。
如东海本发端于天河,复成水患,命中遇之,若无财官者,其祸当何如哉!合丁化木,又生丁火,则可谓有情;能制丙火,不使其夺丁之爱,故为夫义而为君仁。
生于九夏,则巳、午、未、申火土之气,得壬水熏蒸而成雨露,故虽从火土,未尝不相济也。
癸水至弱,达于天津。
得龙而运,功化斯神。
不愁火土,不论庚辛。
合戊见火,化象斯真。
癸水乃阴之纯而至弱,故扶桑有弱水也。
达于天津,随天而运,得龙以成云雨,乃能润泽万物,功化斯神。
凡柱中有甲乙寅卯,皆能运水气,生木制火,润土养金,定为贵格,火土虽多不畏。
至于庚金,则不赖蜞生,亦不忌其多。
惟合戊土化火也,戊生寅,癸生卯,皆属东方,故能生火。
此固一说也,不知地不满东南,戊土之极处,即癸水之尽处,乃太阳起方也,故化火。
凡戊癸得丙丁透者,不论衰旺,秋冬皆能化火,最为真也。
论干支异同山阴沈孝瞻《子平真诠》云:天地之间,一气而已。
惟有动静,遂分阴阳。
有老少,遂分四象。
老者极动静之时,是为太阳太阴;少者初动初静之际,是为少阴少阳。
有是四象,而五行具于其中矣。
水者,太阴也;火者,太阳也;木者,少阳也;金者,少阴也;土者,阴阳老少、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。
有是五行,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?盖有阴阳,因生五行,而五行之中,各有阴阳。
即以木论,甲乙者,木之阴阳也。
甲者,乙之气;乙者,甲之质。
在天为生气,而流行于万物者,甲也;在地为万物,而承兹生气者,乙也。
又细分之,生气之散布者,甲之甲,而生气之凝成者,甲之乙;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,乙之甲,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,乙之乙也。
方其为甲,而乙之气已备;及其为乙,而甲之质乃坚。
有是甲乙,而木之阴阳具矣。
何以复有寅卯者,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。
以甲乙而分阴阳,则甲为阳,乙为阴,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。
以寅卯而阴阳,则寅为阳,卯为阴,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。
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,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,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。
甲乙行乎天,而寅卯受之;寅卯存乎地,而甲乙施焉。
是故甲乙如官长,寅卯如该管地方。
甲禄于寅,乙禄于卯,如府官之在郡,县官之在邑,而各司一月之令也。
甲乙在天,故动而不居。
建寅之月,岂必当甲?建卯之月,岂必当乙?寅卯在地,故止而不迁。
甲虽递易,月必建寅;乙虽递易,月必建卯。
以气而论,甲旺于乙;以质而论,乙坚于甲。
而俗书谬论,以甲为大林,盛而宜斩,乙为微苗,脆而莫伤,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。
以木类推,余者可知,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,故寄旺于四时,而阴阳气质之理,亦同此论。
欲学命者,必须先知干支之说,然后可以入门。
论五行生克制化宜忌徐大升曰:金赖土生,土多金埋;土赖火生,火多土焦;火赖木生,木多火炽;木赖水生,水多木漂;水赖金生,金多水浊。
金能生水,水多金沉;水能生木,木盛水缩;木能生火,火多木焚;火能生土,土多火埋;土能生金,金多土弱。
金能剋木,木坚金缺;木能剋土,土重木折;土能剋水,水多土流;水能剋火,火多水热;火能剋金,金多火熄。
金衰遇火,必见销鎔;火弱逢水,必为熄灭;水弱逢土,必为淤塞;土衰遇木,必遭倾陷;木弱逢金,必为砍折。
强金得水,方挫其锋;强水得木,方泄其势;强木得火,方化其顽;强火得土,方止其焰。
强土得金,方制其壅。
论四时之木宜忌《穷通宝鉴》云:生于春月之木,余寒犹有。
得火温燠,别无盘屈之患。
得水润之,而有舒畅之美。
然水多则木湿,水缺则木枯,必须水火既济方佳。
至于土多则损力堪虞,土薄则丰财可许。
如逢金重,见火无伤,假使木强,得金乃发。
夏月之木,根干叶燥,盘而且直,曲而已伸。
欲其水盛,而成滋润之力,诚不可少。
忌其火旺,而招焚化之忧,故独为凶。
喜土在薄,不宜重厚,厚则反为灾咎。
恶金在多,不可欠缺,缺则不能琢削。
重重见木,徒以成林。
叠叠逢华,终无结果。
秋月之木,气渐凄凉,形渐凋败。
初秋之时,火气未除,犹喜水土以相滋。
中秋之令,果已成实,欲得刚金而修削。
霜降后不宜水盛,水盛则木漂。
寒露节又喜火炎,火炎则木实。
木多有多材之美,土厚无己任之才。
冬月之木,盘曲在地。
欲土金而培养,恶水盛而亡形。
金纵多不能克伐,火重见温燠成功。
归根复命之时,木病安能辅助。
惟忌死绝,只宜生旺。
论四时之火宜忌《穷通宝鉴》云:生于春月,母旺子相,势力并行。
喜木生扶,不宜过旺,旺则火炎。
欲水既济,不愁兴盛,盛则沾恩。
土多则蹇塞埋光,火盛则伤多爆燥。
金见多可以施功,纵重叠妻财犹遂。
夏月之火,势力行权。
逢水制,则免自焚之咎。
见木助,必招夭折之患。
遇金必作良工,得土遂成稼穑。
金土虽为美丽,无水则金燥土焦。
再加火助,太过倾危。
秋月之火,性息体休。
得木生,则有复明之庆。
遇水克,难逃陨灭之灾。
土重而掩息其光,金多而损伤其势。
火见火以光辉,纵叠见而转利。
冬月之火,体绝形亡。
喜木生而有救,遇水克以为殃,欲土制为荣,爱火比为利。
见金而难任为财,无金而不遭妻害。
天地虽倾,水火难灭。
论土四时宜忌《穷通宝鉴》云:生于春月,其势虚弱。
喜火生扶,恶木太过。
忌水泛滥,欲喜比助。
得金而制木为祥,金若多仍盗土气,夏月之土,其势燥烈。
得盛水滋润成功,忌旺火煅炼焦赤。
木助火炎,生克无良。
金生水泛,妻财有益。
见比肩蹇滞不通,如太过又喜木袭。
秋月之土,子旺母衰。
金多而耗盗其气,木盛而制伏纯良。
火重重而不厌,水泛泛而非祥。
得比肩则能助力,至霜降不比无妨。
冬月之土,外寒内温。
水旺财丰,金多子秀。
火盛有荣,木多无咎。
再加土助犹佳,惟喜身强足寿。
论四时之金宜忌《穷通宝鉴》云:生于春月,余寒未尽,贵乎火气为荣,性柔体弱,欲得厚土辅助。
水盛增寒,难施锋锐之势。
木旺损力,反招锉钝之危。
金来比助扶持最喜,比而无火,失类非良。
夏月之金,性尚在柔,形未执方,尤嫌死绝。
火多而却为不厌,水盛而滋体呈祥,见木而助鬼伤身,遇金而扶持精壮。
土薄而最为有用,土厚而埋没无光。
秋月之金,当权得令。
火来煅炼,遂成钟鼎之材。
土多培养,反为顽浊之气。
见水则精神越秀,逢木则琢削施威。
金助愈刚,刚过必缺。
气重愈旺,旺极则害。
冬月之金,形寒性冷。
木多则难旋琢削之功,水盛而未免沉潜之患。
土能制水,金体不寒,火来取土,子母成功。
喜比肩聚气相扶,欲官印温养为利。
论四时之水宜忌《穷通宝鉴》云:生于春月,性滥滔淫。
再逢水助,必有崩堤之势。
若加土盛,则无泛涨之忧。
喜金生扶,不宜金盛,欲火既济,不要火多。
见木而可以施功,无土而仍愁散漫。
夏月之水,执性归源,时当涸际,欲得比肩。
喜金生而助体,忌火旺而太炎。
木盛则耗盗其气,土旺则克制其流。
秋月之水,母旺水相,里莹表光。
得金助则能清澄,逢土旺则嫌混浊。
火多而财盛,太过不宜。
木重而妻荣,中和为利。
重重见水,增其泛滥之忧,叠叠逢土,始得清平之意。
冬月之水,司令专权。
遇火则增暖除寒,见土则形藏归化。
金多反曰无义,木盛是谓有情。
土太过克制水死,水泛涨喜土为堤。
徐大升论五行生克,《穷通宝鉴》之论五行四时宜忌,俱可谓简括详明矣。
然初学读此,犹难解悟,兹特提纲携领言之,俾研究命理者,知宜忌所在,即可定用神之去取也。
凡日主属木者,须辩其木势盛衰。
木重水多则为盛,宜金斫木,金少者逢土亦佳。
木微金刚则为衰,宜火制金,火少逢木亦妙。
至于水盛则木漂,取土为上,火次之。
土重则木折,取木为上,水次之。
火多则木焚,取水为上,金次之。
凡日主属火者,须辩其火力有余不足,火炎木多,则为有余,宜水济之,水衰者,逢金亦妙。
火弱水旺,则为不足,宜土制水,土衰者逢火亦妙。
至于木多则火炽,取水为上,金次之。
金多则火熄,取火为上,木次之。
土多则火晦,取木为上,水次之。
凡日主属土者,须辩其土质厚薄,土重水少则为厚,宜木疏土。
木弱者,逢水亦佳。
土轻木盛则为薄,宜金制木,金弱者,逢土亦妙。
至于火多则土焦,取水为上,金次之。
水多则土流,取土为上,火次之。
金多则土弱,取火为上,木次之。
凡日主属金者,须辩其金质老嫩。
金多土厚则为老,宜火炼金,火衰者逢木亦妙。
木重金轻则为嫩,宜土生金,土衰者逢金亦佳。
至于土多则金埋,取木为上,水次之。
水多则金沉,取土为上,火次之。
火烈则金伤,取水为上,金次之。
凡日主属水者,须辩其水势大小。
水多金重则为大,宜土御水,土弱者逢火亦妙。
水少土多则为小,宜木克土,木弱者逢水亦佳。
至于金多则水浊,取火为上,木次之。
火炎则水灼,取水为上,金次之,木多则水缩,取金为上,土次之。
论五行四时九州分野宜忌万育吾曰:二气者,阴阳也;五行者,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也,时者,春、夏、秋、冬也;地者,冀、青、兖、徐、扬、荆、梁、雍、豫也。
盖天有阴阳,行于四时;地有五行,具于九州,正朱子所谓五行质具于地、气行于天,故天有春夏秋冬,地有金木水火,皆以时地相为用也。
今之谈命者,但知论阴阳五行而不知兼论方隅与昼夜阴晴,所以有年日月时同而贵贱寿夭迥异,便谓五行无据,启世人不信命之疑,亦诬点。
嗟夫,人生天地,莫逃五行;九州分疆,风气异宜,阴晴寒暖,理难一律。
人禀天地灵气以生一时,得气各自不同,所以贵贱寿夭难以八字拘也。
且以甲乙寅卯属木,生于兖、青为得地,春令为得时。
丙丁巳午属火,生于徐、扬为得地,夏令为得时。
戊己辰戌丑未属土,生于豫州为得地,四季月为得时。
庚辛申酉属金,生于荆梁为得地,秋冬为得时。
壬癸亥子属水,生于冀、雍为得地,冬令为得时。
况昼夜阴晴之间有寒有暖,阴阳造化之内有喜有忌,生克制化,抑扬轻重,妙在识其通变,不可执一论也。
)必发,晴雨昼夜相同。
若生秋令,产荆梁诸域不发,天雨夜深犹可,天晴傍午更逊。
用神所取在火者,生夏令,产徐扬诸域必发,天晴傍午大发,天雨夜深稍灭。
若生冬令,产冀雍诸域不发,天晴傍午尚可,天雨夜深更逊。
用神所取在土者,生四季,产豫州诸域必发,天晴傍午大发,天雨夜深稍灭。
若生春令,产兖青诸域不发,天青傍午尚可,天雨夜深更逊。
用神所取在金者,生秋令,产荆梁诸域必发。
天雨夜深犹可,天晴傍午稍灭。
若生夏令,产徐扬诸域不发,天晴傍午尚可,天域夜深更逊。
用神所取在水者,生冬令,产冀雍诸域必发,天雨夜深大发,天晴傍午稍灭。
若生夏令及四季,而又生徐扬豫诸域,天雨夜深尚可,天晴傍午更逊。
盖八字用神,全赖天时、地利交互资助。
两得者大发,得天时而不地利者次,得地利而不得天时者又次。
若天时地利皆不得,则用神无所依附,独木不能成林,孤军不能独胜,必诸贫夭。
然先哲有言,勤俭以救贫,摄生以治夭,此又人力所当自尽力,足以培补后天者也。
论比肩宜忌劫财败财同《子平撮要》云:比肩要逢官煞制,《玄机赋》云:日干无气遇劫为强。
制之,始可循正轨。
犹人之兄弟众多,必须长官以约束之,严师以教导之,乃成优美人材。
故《子平撮要》云:比肩要逢官煞制,日干无气何以遇劫为强,盖日主太弱,八字中并无正印,而官、煞、财、伤甚重,不得己而籍劫财、败财之赞助。
犹人之身体废驰,不能自治,必须兄弟辈襄理一切,乃可转弱为强。
故《玄机赋》云:日干无气,遇劫为强。
论食神宜忌《子平撮要》云:用之食神不可夺,《古歌》云:食神最喜劫财乡。
其所长,若见印绶以夺之,呜呼可。
犹人之年方少壮,正可抒发抱负,进取利名。
若以微禄羁靡之,虚荣束缚之,岂非贻误人耶?故《子平撮要》云:用之食神不可夺,食神又何以最喜劫财?盖日主太弱,八字中食神重重,而又有财无印,用财星而日主力量难胜,用食神而元气更伤,不得已籍劫财、败财之赞助。
犹人之精神不足,时务太繁,必须得同心者辅佐之,乃可化难为易。
故《古歌》云:食神最喜劫财乡。
论伤官宜忌《古歌》云:伤官伤尽最为奇。
又云:伤官见官祸百端。
《子平撮要》云:伤官犹喜见财星。
《玄机赋》云:伤官用印宜去财。
《古歌》云:伤官不怕比劫逢。
犹人之年少家贫,必须振刷精神,扩张事业,故《古歌》云:伤官伤尽最为奇。
伤官又何以见官为祸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