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通赋(2)
如丙日本身自旺,单见丑月,无庚辛透露及巳酉丑局,真背禄也。
官坐刃头终被刑,贵压三刑须执政。
如甲日见辛卯月及辛卯时,官不得令,反被卯中丁火伤克,岁运又见,定然遭刑。若官煞制伏得宜,虽以贵论,遇刃年终凶,是阳刃最坏造化也。贵压三刑,乃命中犯三刑,虽凶,若得一个天乙贵人正照,生旺得时,反主掌典刑政,可专征伐,贵人不生旺者,亦可作从政断,是贵神最为吉煞也。
德盖七煞,必是安禅之士。花迎六合,岂非淫荡之人。
德即天月德,乃慈善神也,七煞乃孤辰煞也。德盖七煞,主人有道德,因道德而生富贵。花即桃花煞,乃淫荡煞也。六合乃多情煞也。花迎六合,主好色歌唱,大非端士。又如戊子生人见癸丑之类,乃支干交合,为滚浪桃花。四柱子午卯酉,为遍野桃花,主男不媒而婚,女不媒而嫁。
孤寡双全,带官印当膺住持,无则只为道行。
孤辰、寡宿二煞怕双逢叠见,只一位不论。带官印在上,虽为僧道亦贵,如无只平常僧道而已。如甲戌 戊辰 庚辰 丙子,甲戌 戊辰 庚辰 丁丑,俱是清高长老之命。
控邀隔角,逢生旺必过房舍,绝则终守鳏孀。
控神、邀神是孤寡煞也,假令寅卯辰人见巳辰人谓之控神煞,又谓之邀神煞,见丑寅人谓之窥神煞,又谓之追神煞,余仿此,更值岁运不和,三元刑战,为凶尤甚。
吞啖全排,家人消散,空亡偏见,亲属离伤。
吞啖、空亡二煞,乃克害孤寡之辰也,须全排偏见,方如经断。若食遇吞啖,财食贵禄等格见空亡,尤为不吉。
财印双伤,断其必无上下。官煞俱去,知其少失爷娘。
此二节专论骨肉。
纯耗纯刃交差,牛羊类断。纯阴纯阳排克,猪狗徒看。
大耗、羊刃,乃神煞之最恶者。孤阴、孤阳,乃干支之不调者。耗刃攒聚交至四柱上,主贱之极,作牛羊之类断之。天干皆是一偏,地支冲刑破害,此必是无正性之人,作猪狗之徒断之。若夫驿马、六害、华盖、劫煞、亡神,年月等煞见偏阴偏阳尤凶。如甲子 庚午 甲子 庚午,甲用辛为官,庚煞透出,又不得令,甲用饲为财,发禄,午月子午对冲,财又不成,作不仁不义断之。又如甲午 甲戌 甲午 甲子,三甲并见,用官官不显,财印俱冲,并无所托,当是贪图无厌,不认六条,薄情背礼之人也。
衰受衆枭,乃是寄食长工,绝逢重食,宜作屠行牙侩。
枭与食相反,故并举之,其身嫌衰绝一也,衰而逢枭,难作偏印,绝而逢食,难作寿星,故皆不吉。寄食长工,因枭难得饱食。屠行牙侩,因食虽得饱而贱。
若也纯官纯煞纯马纯财,身旺无杂则官居极品。
凡命以纯粹不杂为上,偏枯混乱为下。且如甲日以辛为官,柱中只有酉辛字,是谓纯官。以庚为煞,柱中只有申庚字,是为谓纯煞。以正财为马,柱中只有丑未己字,以偏财为财,柱中只有辰戌戊字,谓之纯马、纯财。值身旺为大富贵格。建禄得格,出身便是富足,日下次之,时下又次之。建禄遇正官第一,正财次之。
惟煞寿不永,若阳刃之月纯煞第一,财格则防横事。假如癸卯 乙卯 己巳 乙丑,此命纯煞,乃能尽善,亦贵为极品。又如甲戌 丁卯 己巳 乙亥,官煞混杂,赖甲己合化为贵,因杂化力过不得善终。
全印全冲全制全食,命强无破则禄受千锺。
全印如甲日见子癸壬亥,或正或偏,无所驳杂。全冲如地支纯亥、纯巳、纯子、纯午之类,冲出禄马,或寅申巳亥、子午卯酉、辰戌丑未皆是。全制如甲日见丁字或午字,伤尽官星,虚空生出土来为财。全食如甲见丙,柱中纯寅之类,须得日主生旺,正库临官月日时者,皆贵人也。如己未 乙亥 丙寅 辛卯,此全印剥杂,又有辛财克刑,运行身旺则贵显,行身衰则刑陷。如辛亥 己亥 辛亥 己亥,四柱纯亥,冲出饲中丙戊,全冲为贵。
日子太旺无依,若不为僧固宜为道。天元羸弱无辅,若不为技则当为巫。
此言太过,不及皆不为吉也。太过则财官死绝,所以主孤,不及则财官难任,所以主艺。见造化贵中和也。
若有依有辅,则不可以是论。《喜忌篇》云:柱中官星太旺,天元羸弱之名,日干旺甚无依,若不为僧即为道是也。
身弱有生必发,忌财马以相伤。
此身弱用印,忌财伤印,为贵。财坏印之说,须分财印轻重言之。《喜忌篇》云:日干无气,时逢阳刃不为凶。阳刃所以劫财,柱中财多身弱,故阳刃不忌,须并论之。
食神逢枭则夭,喜财星而生救。
此食神怕枭,要财制枭为用神有救,须分财枭轻重言之。印则忌财,食则要财,义各有所当也。
甲子日逢子时,没庚辛申酉丑午谓之禄马飞来。
此子遥巳格也,《喜忌篇》文义同。
庚申时逢戊日,无甲丙卯寅午丁名曰食神明旺。
此专食合禄格也。《喜忌篇》云:庚申时逢戊日,名食神干旺之方。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是也。
庚壬子冲午禄,切忌丙丁。
此正冲禄马格也。
辛癸丑合巳官,须嫌子巳。
此丑遥巳格也。《喜忌篇》云:辛癸日多逢丑地,不喜官星。岁时逢子巳二宫,虚名虚利是也。
丙午丁巳准此,最忌刑冲。
此倒冲禄马格也。
壬子癸亥例同,亦防填实。
以上正冲倒冲遥合通融,互文见义。举丙丁与巳忌填实也,举子忌刑冲也。如丙子 庚寅 丙午 癸巳;
庚寅 壬午 丙午 戊戌;二命喜寅午戌全。如辛酉 癸巳 丁巳 乙巳;
癸卯 丁巳 丁巳 乙巳;二命喜巳字多,不论有合无合,皆吉。惟忌辰字绊住,则不能冲,却喜巳酉丑全,是正冲格也。《喜忌篇》云:若逢伤官月建,如凶处未必为凶。内有正倒禄飞,忌官星亦嫌羁绊是也。
六辛日而无午字,得戌子时辛合丙官为贵此六阴朝阳格也,如戊辰 辛酉 辛丑 戊子;
戊辰 辛酉 辛酉 戊子;
乙丑 庚辰 辛酉 戊子;是此格也。《喜忌篇》云:六辛日时逢戊子,嫌午位运喜西方是也。
六癸日而无干土,得甲寅时寅刑巳格尤奇。
此刑合格也。此格主性气刚而见快太察,如己未 甲申 癸酉 甲寅,嫌申中庚伤甲木,寅申对冲,故虽贵而减分数,利厚名低。《喜忌篇》云:六癸日时逢寅位,岁月怕己戊二方是也。
癸无丙火戊己庚申,时合一己之财官。
此专印合禄格也,与专食同看。
壬有子午卯酉正气,柱兼四季之士禄。
壬日为主,既无官煞,却得子午卯酉为四正,能合出辰戌丑未为官禄,不须四正俱会,但得四字全为妙。
癸日同上,土曜莫侵。得之者利害交并,官高身病。遇之者刑惠确实,职重家贫。
癸日为主,却嫌土禄,见子午卯酉与壬日同,吉凶相伴也。
甲曲直,丙炎上,官高克妻而不富。戊从革,庚润下,职重嗣少而自贫。
甲见亥卯未曰曲直,丙见寅午戌曰炎上,戊见巳酉丑曰从革,庚见申子辰曰润下。甲丙见木火局则太旺,能三合叉官局,故主官高,然有阳刃劫财,故克妻。戊庚见金水局则脱气,能三合叉出官局,故主职重,然柱中原无官煞,故少子。要之此四格皆偏党,所以福禄不全。
身犯休囚之地,并冲官贵何嗟。
如辛亥日,既无官煞,身又不旺,岂不惆怅,不知亥字多,亦能勾出巳中官印为贵,故曰何嗟。
自专官旺之支,同钓禄子犹贵。
此即丁巳、癸亥、丙午、壬子等日,自坐临官帝旺之宫,支神多能冲出对官官禄,与上文义同。
阴木独遇子时,没官星乙镇鼠窠最贵。
此六乙鼠贵格也,《喜忌篇》文义同。如甲寅 戊辰 乙亥 丙子,四柱别无他格动摇,丙子亦不动摇,安然为贵。经云:用神不可动摇是也。如甲寅 癸酉 乙亥 丙子,月令偏官伤身,赖日下印旺,亦不失为衣禄。如辛亥 甲午 乙亥 丙子,此命贵被午破,两亥自刑,本身既在死地,又见自刑,两无所依,故主贫贱。
阳水叠逢辰位,无冲克壬骑龙背非常。
此壬骑龙背格也,《喜忌篇》文义同。如壬辰 甲辰 壬辰 壬寅,壬用己为正官,丁为正财,辰字多冲出戌中官库,虚合午中财官,寅午戌三合火局,壬日得之为贵。如壬寅 壬寅 壬辰 壬寅,壬日见丙火生在寅,已是财了,又寅字多合起午戌财官,故利胜於名。
庚日全逢润下,忌壬癸巳午之方,时遇子申,其福减半。
此井栏叉格也,《喜忌篇》文义同。
合官合财作公卿,防休囚克害之辱。
合官如乙日见庚之例,合财如甲日见己之例,乃十干变化之道也。赋云:化之真者,名公巨卿。化之假者,孤儿异姓。如乙庚化金,见水地则休囚,见火地则克害。凡带合或独旺不肯自就,或合中见冲破,或一边破克,皆合不成,或化在休囚死绝之地,失误与合,必然陷滞不利,是化之假也。如己见甲见己未为得地,己旺库也。丙合辛见辛卯为失地,丙火败於卯也。戊与癸合,见戊午为得地,戊癸化火,午为火旺之地故也,亦须癸水先得地,方合得中,若失地不得时,则损寿。盖化为贵旺,身弱不能胜,纵贵亦失。又丙与辛合,见辛未,阳火气弱於未,多夭折,或因色伤。柱有壬克丙,或壬居申上自生,对冲寅宫火生之地,折寿无疑。亦有贪合忘官,如丁日见二三壬字,丁独壬衆,一人不能胜衆,乃污合之士,无所卓立,岂能成功,丁有力,仅得半吉。又如甲与己合,甲木无通气之宫,己土有正义之位,虽合而失其正,亦同上论。若甲己两皆得位,贵显高极。经云:甲乙木盛於土乡,发扬仁义佐明君。丙辛合丙旺辛生,镇守威权之职。乙庚入金局兼木自旺,文仁武义双全。戊癸得火旺更水独旺,礼律智勇俱备。丁壬水火既济兮,鱼水和同。阴阳干支相合兮,君臣庆会。听凤鸣于高冈,必鹰扬於疆场是也。如
甲辰 戊辰 己巳 辛未,己日得甲为在官,三月通气,引子未上,兼为正印,故主极贵。如戊申 庚申 癸亥 戊午,癸生七月印旺天德之地,合成为官,引子午时火旺之地,又能资戊土之官,官印俱旺,故主大贵。
拱贵拱禄为将相,忌刑冲填实之凶。
此拱贵拱禄格也,《喜忌篇》文义同。如丁巳 丙午 甲寅 甲子,拱丑贵。
壬子 丁未 丁巳 丁未,年支子字冲出午字,故大贵。
癸卯 庚申 戊辰 戊午,拱巳禄。如辛丑 辛丑 甲寅 甲子,有丑字填实,却以辛为正官论。
己未 戊辰 戊寅 戊午,官煞多,寅字冲申为冲开,则拱不成。又如壬辰 戊申 己未 己巳,是此格也,故大贵。
官印暗合天地,其贵可知。福德隐在支中,其德尤萃。
官印暗合即食神暗合正官、偏财暗合正印,如甲用辛官,丙盛能暗合辛未为官,用癸为印,戊旺能暗合癸丑为印,更得地支有子合丑,有午合未,方是福德隐藏。福即福星贵,德即天月德,或指福德秀气,或指天乙贵人,以藏在支中为妙。如甲戊庚不见丑未,但得己字即是见己,在丑未宫尤妙,柱无卯乙破,更生四季月,己土得令,主贵人见喜前程,尊显妻貌及得妻财。又云:甲人见丑,喜坐阳刃,为天乙当职,见未夜生得力,为福十全,反此一半论。四柱带甲戊庚全,得乙丑为聚贵,更加福力。若一庚一甲见支神三四丑未为会贵,亦加福力。若本主与贵人俱生旺,只消一字,其福自全。喜三合、六合,忌休囚、空破。诗曰:贵人帝座见生成,官旺之乡名早成,若遇休囚并破制,虚名踪迹远三公。
五行正贵,怕刑冲克害之神。四柱吉神,喜官旺生合之地。
五行正贵,乃正气官星,如甲生酉月之例。最怕酉刑、卯冲、丁克、戌害伤了贵气。或以贵为贵神,如甲见丑,丑中有辛又为甲正官之类,柱有卯乙克坏丑贵,善巳酉三合,乙木克冲丑不入,或有子合丑亦可。隔木之克,如有乙卯、子卯相刑,不能克丑未,为天乙之贵。四柱吉神,乃官、印、财、食、奇、贵、福德等星,皆是,但得一星临长生、帝旺、临官、正库、三合、六合之位,无不富贵。诗曰:人命生时得一强,日时或临禄马乡,须看前後扶助合,必然衣锦入中堂。《喜忌篇》云:五行正贵,忌刑冲破害之宫。四柱干支,喜三合六合之地。又云:地支天干合多,亦云贪合忘官,二义须并论之。
若也沐浴逢煞,魄往酆都。元犯再伤,魂归岳府。
此因上文刑冲克害而言,怕裸形逢煞,以生之者微而克之者重,命元犯之已为不吉,岁运再犯,决死无疑。
如元犯官煞,去配不清,柱无食神可解,岁运再见则死。若元犯破印,流年再犯则死。凡用神有损者,皆是此四句珞琭子本文。
畏煞逢煞则夭,忧关落关即亡。
此亦因上而申明之也。柱中原怕关煞。如甲见庚申为煞,岁运再见,柱无救解者夭,年煞尤重。有印则化,有食则制,有刃则合,身旺则敌,若行煞旺运亦夭。又如甲日见辰为阳数极,又为铁蛇关,壬见丑、庚见
戌、丙见未申皆阳关,曰重。乙见辰、癸见丑、辛见戌、丁见未申为阴关,稍轻。四柱犯,流年又犯,运行休囚主死,或被神煞鬼贼。或曰:关煞之名甚多,非直言七煞阳关也。其详见前论寿夭及小儿关煞下。
引合关煞误伤身,中下灭绝横夭寿。
引合关煞,如丙火既弱,又见辛未,丙辛既合,丙就辛官,未位乃丙犯阳关,再被壬来克即亡,或是辛亥煞地,尤紧,犯之横罹其咎,如丙戌 丁酉 辛酉 乙未,壬申年死是也。中下灭绝,如壬戌日为坐财,又坐煞,日支能有之是则寿,若行壬辰运,壬癸水聚於辰,克破戌中火土,别无可救即夭。此名倒冲命元。土旺则水旺,土身自崩坏,何暇救之,水旺则火灭,故云:中下绝灭,中下者,即地元人元中下之分也,余仿此推。
伤官见官祸患百端,逐马逢马劳苦千般。
此独犯所忌,故不吉。伤官见官,惟有财星可以解伤之毒,劝官之怒,转祸为祥。逐马逢马,惟有官煞可以制刃之劫,虽劳亦得其财。若比肩多,他强我弱,虽减耗亦得其财,不得均平,止三四分之一矣。
财逢羊刃以多伤,印见妻财而不破。
此亦同上文之义,凡命最忌羊刃,财格被破,印格被夺,官格冲怒,只喜七煞制之,阴刃力微无妨。印见妻财,是贪财坏印之说也,岁运又见,主破财伤妻,或因妻致讼。若原无财星,或财星力微,岁运见之稍轻,惟官煞进生解劝,反得举荐成名。
食神遇枭,无财则夭,身弱有财,重逢正印亦凶。制煞逢印,有冲则诛,命强无官,单遇七煞尤胜。
《喜忌篇》云:柱中七煞全逢,身弱极贫无地,是此义。
三刑对冲横祸生,羊刃对合非殃至,沐浴从生无家客,休囚见煞不埋人。
沐浴、休囚,皆身衰也,从生则泛,见煞则伤。
月下劫财主无财,喜煞无印而有获。
煞能制刃,印能化煞,化则不能制刃,故喜煞而去印。
暗中破印亲坏印,喜它无食以加封。
财能破印,官能生印,有食则坏官,生财印愈受伤,故喜官而去食。
官煞混杂贱患兮,兄弟太多分散兮。喜印无制能文,喜制无印能武。制印俱有,碌碌难成。
印能化煞,食能制煞,有化莫制,有制莫化,制化大多则煞无气,反不为吉。羊刃全赖煞制,或化作印绶,如戊日午月之类。是制化止用其一,皆能有成。
禄马背逐饥寒兮,财印相破括囊兮。喜官带煞为权,爱蓝带官为贵。官煞单见,琐琐不遂。
禄马背逐,财印相破,须官煞叠见,方能制比劫而生财,生印绶而化财,单见则力薄弱,岂能遂意。
枭印相杂宠辱兮,财马太多盗气兮。喜身旺而为福,忌运弱以生灾。
偏正二印相杂,偏正二财俱有,若身弱不能双成其生,并受其财,中间要分偏正强弱,若偏印偏财强,身旺运强,骤然发福,正印正财亦然。
官禄克破夭死兮,库墓冲散无餐兮。忌重破而无依,喜比肩而可救。
官,官星。禄,正禄。如甲见辛寅,又见庚申及巳与午之类,岁运再见即夭,若身旺有比肩,亦可作旺论。
又如甲以丑为官库,要得未字冲开。用未不可见二丑,有丑不可见二未。又忌丁丑、丁未,丁伤辛官之类。
见癸未、癸丑,癸水能制丁火。己丑、己未、己土能生辛官。己为甲财,癸为甲印,丙为甲食,支干生旺无破者,富贵,稍见冲克则减分数,冲克太甚反为贫窘。以上杂举财官、印绶、食神、伤官、官煞、羊刃、比肩、枭神相忌、相须、相制,相合交互言之,看所用之神何如,日干强弱如何。经云:日主最宜健旺,用神不可损伤。斯言简而尽也。劫财羊刃,切忌时逢,岁运并临,灾殃立至。
岁冲运则崩,运克岁则晦。此下专论岁运。岁者天之所盖,运者地之所载,岁运不可两相冲 激,重则崩,轻则晦,命中最要相和,则天地亨泰,福禄自臻。太岁冲运其祸重,运克太岁则祸轻,考《渊源》《渊海》诸说,俱以运克岁为重,岁克运为轻,即日犯岁君之义也。验余命,壬午 癸丑 庚寅 丙戌,行丁巳运遇癸亥流年,癸伤丁,亥冲巳,是岁冲运也,其年罢官丧母,受祸最惨,可以例推矣。
阴气终而阳气断,未死堪嗟。阳数极而阴命追,不殂(音同粗)何待。
甲见辰、丙见未、戊见丑、庚见戌、壬见丑,为阳气极,乙见戌、丁见丑、己癸见未、辛见辰,为阴数终,岁运见之尤凶。又云:
乙辰 丁未 己丑 辛戌,亦是阴符来追,阳数先断,若止当生,四柱无害,最怕生既犯,岁运又见,立死。又云;阴乾遇阳极为阴遇阳关,阳干遇阴终为阳遇阴关,身弱无力皆夭,身旺得比肩党助则无害。
五行有救,当忧不忧,四时逢空,闻喜不喜。
言人命遇岁运之凶,以上冲克、气终数极之类,如五行有救,则当忧不忧。四时逢空,是流年太岁遇吉神,却值空亡,则闻喜不喜。或曰:甲忧庚,得乙可救。春无土,不怕土为凶,不喜土为福之类。经云:庚辛来伤甲乙,丙丁先见无危。又云:春无土,夏无金,秋无水,冬无火,是也。
是以阴阳罕测,不可一途而推。贵贱难分,要执两端而断。略窥古圣之遗文,约以今贤之研详。若尊此法,参悟鉴命,庶无差忒。
此总结上文诸格之义。以上指出诸格,俱论前卷诸格下,故不详注,《喜忌篇》、《继善篇》是就此赋变化而出,今人但知有此二篇,而不知有此赋,故录之。